自上世纪90年代末起,人力资源派遣开始在我国经济发达的上海、深圳、广州等地悄然兴起。由于用工形式灵活,使用工单位省去了大量的人事行政方面的事务性负担,符合用工单位的实际需求,很快在全国各地得到迅速推广。目前,北京、南京、济南、大连、石家庄、武汉、福建、黑龙江等地相继开展了人力资源派遣。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,中国的人力资源派遣服务正在迅速与国际惯例全面接轨,蓬勃发展。 在立法方面,我国政府也在2007年6月29日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中确立了劳务派遣的合法地位。